校内各单位:
根据武汉市《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五批市级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推荐评选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参评市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评定条件见 附件2 详细说明)
二、评审原则和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填写《申报第十五批市级学科带头人汇总表》(见附件3)和《第十五批市级学科带头人申报表》(见附件4),并发送到电子邮箱:27960654@qq.com
(二)学校评议推荐
(三)学校公示上报
三、评审时间安排
(一)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4日,个人填写综合信息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4日下午5点,过期不候(注:其他相关材料个人可事先准备 见附件5)。
(二)2026年1月6日,学校组织评选推荐。
(三)2026年1月6日--1月12日,学校公示(评选推荐人准备材料,填写相关表格)。
(四)2026年1月中下旬,学校按区教育局上报推荐人相关材料。
如有疑问可联系:徐老师 电话:67863959
学校办公室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1: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五批市级学科带头人评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十五批市级学科带头人评定条件
附件3:申报第十五批市级学科带头人汇总表
附件4:第十五批市级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附件5:申报材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