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家 长 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省、市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学生个人一年只需缴费20元,政府补贴80元,享受待遇门诊每人每年可免费30元。住院按一、二、三级医院可报销费用的比例分别为:60%、50%、40%,一个年度内最高可报销3至4万元,还可办理3种门诊重症。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在校生申报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和证件:
(1)学生户口簿的复印件;
(2)一张一寸近期红底彩色登记照;
(3)学生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
(4)填写《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申请表》。
2、学校收齐以上资料和证件后,负责录入学生基本信息,打印基准纸,贴相片。
3、学生及监护人带《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申请表》及银联卡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学校相近的社区居委会办理缴费绑定手续。
4、在完成缴费绑定手续后,将社区居委会盖章确认的参保《反馈单》交就读学校。
为了把这件有利于学生身体健康,有利于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好事办好,请家长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附:
1、请各位家长详细工整地填写所发《申请表》。
2、如已参加单位统筹或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学生,请在《申请表》上“人员类别”处选择打“√”。
3、若户口不在武汉市,属暂住人口,请将现居住地址填写清楚,“户籍所在区”就填现居住地所属区。
4、希望各位家长填完《申请表》,将所需资料复印件一并交给班主任(如确实不想办医保的学生,请将《申请表》上的班级、姓名填好后交给班主任)。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武汉市洪山区社保处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08-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