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华大教育集团《关于向华中师范大学黎安滨海学校派驻骨干教师的商请函》,兹拟选派1名语文学科骨干教师到“华中师范大学黎安滨海学校”承担语文教学和教学教研管理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派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对华师附小办学文化和教育理念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同。
2.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热爱学校,关心学生。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3.有大局意识,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协作能力强。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
5.学校在岗在册教职工,中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管理和待遇
外派人员工作性质系借调,外派期间由华中师范大学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和华大教育集团管理,以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华大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与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署的《合作办学协议书》相关条款确定相关待遇,派驻周期等同派驻教师与华大教育集团签定协议聘期。
三、选派程序
1.个人报名。凡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教师在学校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于2月18日(下周二)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27960654@qq.com。
2.学校选派。学校根据个人报名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确定人选。
3.公示和派驻。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5年2月15日
附件:报名申请表(点击下载)
派驻华中师范大学黎安滨海学校骨干教师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