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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手机管理”规定

发表日期:2021-09-20  作者:  阅读次数: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手机管理”规定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华师附小“手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学生原则上不应将手机携带至学校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手机的,需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批准方可。

  1. 在校期间学生手机统一保管在班主任处,学生需要使用时报请班主任同意后方可。严禁私自将手机带到课堂、课间休息时间。

  2. 学生如若未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进入校园,造成手机遗失等任何问题均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3. 学校对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由班主任登记保管,后期家长说明情况后方可领回。

  4. 学生离校后确需上网查阅与学习有关资料等,经家长同意后可使用。使用期间家长需要严格监督。(禁止看视频、听音乐、看小说、玩游戏、上网聊天等) 每次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5. 学校原则上允许学生携带电话手表进入校园。但是上课期间电话手表一律关机或设置成上课禁用模式,特殊情况需使用必须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同意。违反规定学校将批评教育并没收,后期家长说明情况后方可领回。(凡携带电话手表上学的学生,电话手表请妥善保管,如若遗失或其它情况学校概不负责。)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