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关于同步开展陵水县两个合作办学项目相关工作的函》,附小拟选派1名管理干部到“华中师范大学黎安滨海学校”担任副校长开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派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对华师附小办学文化和教育理念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同。
2.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热爱学校,关心学生。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3.有大局意识,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协作能力强。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
5.学校在岗在册教职工,中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二、管理和待遇
外派人员工作性质系借调,外派期间由华中师范大学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管理,以合作办学协议相关条款为基础确定相关待遇。
三、选派程序
1.个人报名。凡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教师在学校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于6月12日(下周一)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给刘峥主任 ,电子邮箱:1084599660@qq.com。
2.学校选派。学校根据个人报名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确定人选。
3.公示。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3年6月6日
附件1:报名申请表
附件2:华中师大黎安滨海学校简介
华中师大黎安滨海学校隶属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为体制机制创新的县直属公办学校,为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位于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A-41地块。总用地面积62255.00㎡,总建筑面积53596.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639.00㎡,地下面积2957.00㎡。学校设计办学规模为54个班。其中小学6个年级,36个班,每班45人;初中3个年级,18个班,每班50人,可容纳2500名学生。
华中师大黎安滨海学校根据素质教育、特色发展需要,在规划设计、设施设备方面预留发展空间并适当高配。
学校于2023年9月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