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空间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中心  -  学生空间  -  正文

废旧电池可换商品

发表日期:2008-09-28  作者:记者周敬 通讯员吴红玲  阅读次数:

 废旧电池可换商品

    汉网消息(记者周敬 通讯员吴红玲)从9月28日起,武汉市民持废旧电池,可到指定的中百便民超市,按每个0.1元等值兑换环保袋、餐巾纸等日用商品。

  今日起,7个中心城区100家中百便民超市,被指定有偿回收废旧电池。回收电池种类包括:废弃的充电电池,包括手机电池、数码电子设备可充电电池及电池组等;废弃的各种一次性电池,包括一号电池、五号电池、七号电池等。请市民看准标有“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指定废旧电池回收点”字样的超市,进行兑换。

  据了解,废旧电池回收后,由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定期运走,集中送至荆门废旧电池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实施资源循环利用。

  废旧电池回收在100家中百超市试验成熟后,再向其他超市和领域延伸。市政府将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划拨废旧电池回收专项资金,设立启动经费,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环保产业。

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