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求如下:
“电脑制作活动”复赛项目
(1)电脑绘画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绘画作品。绘画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每件作品不超过5幅。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作品表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的,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根据主题,利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
作品的存放格式为JPG;提交的作品中,除上报JPG文件外,如所使用的工具(软件)有对应的源文件,需一并提交,如使用Photoshop制作的作品,需同时提交PSD文件。
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作品(JPG格式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20MB。
电脑绘画项目仅在小学、初中开展,作者不得超过2人,限报1名指导教师。
(2)电脑动画(分二维、三维两类)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通过角色和场景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运用动画画面语言完成的作品。
其中高中组按照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分别设组。以3D类制作软件(如3D Max、Maya、Lightwave等)制作的动画属电脑动画(三维)组作品。三维作品中不得嵌入二维场景(必要的故事情节表现所需除外,但播放时不得超过20秒)。
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作品中的主要角色和场景要求原创,可用漫画或写实艺术手法来表现主题。
二维作品播放文件格式应为FLV,大小不得超过20MB,播放时间不超过3-5分钟;需同时提交FLA文件。
三维作品播放文件格式应为RMVB,大小不得超过100MB,播放时间不超过3-5分钟,可同时提交MPEG、AVI或MOV格式文件;还应提交作品的源代码及作品中所使用的独立插件。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电脑动画项目作者小学、初中组不得超过2人,高中组限报1人,限报1名指导教师。
(3)电子报(期)刊
运用文字、绘画、图形、图像等素材和相应的处理软件创作的作品。应主要以文字表达为主,辅之适当的图片、视频或动画;应有相应的网址和电子信箱,内容的原创成分应达到60%。通过网上下载或其他渠道搜集、经作者加工整理的内容,不属于原创范畴。
电子报应含有报名、报刊号、出版单位或出版人、出版日期和版面数(一般为8个版面)、导读栏等报纸所包含的要素。在导读栏中应设置超链接。
电子期刊应有封面、封底、目录页和刊名、刊号、主办单位、主编和编委、出版日期等刊物所包含的要素。除封面和封底外应有不少于8页的正文页。在目录栏中应设置超链接。
作品(含其中链接的所有独立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电子报刊项目仅在小学开展,电子期刊项目仅在初中开展,作者不得超过2人,限报1名指导教师。
(4)网页
使用HTML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专题信息的作品。
作品应充分体现数字技术开放性、交互性和共享性的特征;内容要紧密结合作者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避免简单的资料堆砌。
在水平分辨率为1024(或以上)像素的显示屏上浏览时,页面保持整齐、美观。
作品(非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网页项目参赛选手小学、初中组不得超过2人,高中组限报1人,限报1名指导教师。
(5)电脑艺术设计
运用图形、图像处理软件,用电脑原创设计制作完成的系列作品(不得超过6幅)。可以是:商标及符号标志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产品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和工业产品设计。
作品要表达某一特定的主题或目的,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体现创作者的设计理念。
作品应强调对艺术设计中图形、文字、色彩三大基本元素的综合表现能力。
存放格式应为JPG,大小不得超过20MB;提交的作品中,除上报JPG文件外,还应提交该作品的源文件;如使用Photoshop制作,需同时提交PSD文件。
单纯的电脑绘画、摄影和动态的视频、动画等不属于此项作品的范围。
电脑艺术设计项目仅在高中组开展,作者限报1人,限报1名指导教师。
(6)程序设计
以各种计算机程序语言编写的软件。可以是管理系统类软件、工具类软件、辅助学习类软件和益智游戏类软件等。
作品要具有较为明确的设计思想、贴近作者学习生活、并可为社会应用和科技创新服务。
作品需编译成可执行程序,原则上应配有相应的安装和卸载程序(可直接运行、免安装的软件除外),应能实现顺利、直接地安装和运行。
提交的作品中,需同时附有该作品的源程序代码清单(TXT文本格式,并加上相应的注释)、程序的流程图和操作使用说明(帮助文档)。
程序设计项目仅在高中组开展,作者限报1人,限报1名指导教师。
“NOC活动”复赛项目
(1)漫画创作
参评作品必须以创新为主,画面的形象充分体现原创,在符合客观规律的同时,充分发挥作者的想象力。作品的题材健康高雅,幽默不失文明,夸张不失真实;内容要和青少年的生活状态相吻合,并反映时代特点。故事编写要生动幽默;形象设计要夸张、有趣味,画面角色形象和环境要统一和谐,艺术表现力要强。
参评作品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具体要求如下:
①小学组作品包括单幅绘画(或漫画)、多格漫画(四格以上)、组画及连环画每件作品不超过5幅。
②初中组作品包括单幅绘画(或漫画)、多格漫画(四格以上)、故事漫画(10幅以上)、组画及连环画每件作品不超过5幅。
③高中组作品包括单幅绘画(或漫画)、多格漫画(四格以上)、故事漫画(15幅以上)。
单幅绘画(漫画)、多格漫画(四格以上)、故事漫画每幅画面不得超过A4纸张,脚本文字清晰工整。
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作品存储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并需提供源文件和创作说明。如无特殊需求,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
作者限报1人,限报1名指导教师。
(2)动画制作
动画制作是运用各类动画软件,通过角色(鼓励原创角色)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完成二维或三维的电脑动画作品。
①作品主题:成语故事新编、寓言故事新编,任选其一。
②作品要求:运用计算机动画设计工具创造具有活动角色的动画,题材健康向上,画面紧凑精美,人物性格鲜明,播放流畅,音效紧贴主题,有较强的可读性。在报送作品的参赛登记表中,应注明所使用工具软件的名称。必须保证动画可以在标准的计算机上顺畅播放,视频解像度为320×240以上,格式为AVI、SWF。
小学组作品长度在30秒以上,要求有1个以上动画角色,同时配有音效;
初中组作品长度在45秒以上,要求有1个以上动画角色,具有简单的场景和情节,同时配有音效;高中组作品长度在60秒以上,要求有1个以上动画角色,具有完整的场景和情节,同时配有音效。
作者限报1人,限报1名指导教师。
(3)手机DV短片创作
①作品主题:感人、幽默,任选其一。
②作品要求:内容要求原创、健康、积极向上。利用手机或DV设备进行拍摄并可以在手机上播放的视频短片,形成一个完成的故事体系。作品中需包含个人视频的创作说明(自我介绍、作品概要)。
作品要能充分表明作者的思想和创作目的,切合中小学生的思想水平和创作能力;关注学校生活或社会现实,体现作者的社会良知和责任感;逻辑清晰,情节紧凑,主体形象鲜明;主题表达形式新颖、得体;构思、创意独特,富有想象力和个性表现力;
画面清晰、主体突出,构图合理,光线、色彩处理得当,镜头运用有一定艺术表现力,能够根据主题表达来确定拍摄风格和手法;能够良好的运用影像语言,符合电影(电视)的叙事规律,合理剪辑,节奏感良好;综合运用后期制作技术,并能完整并表达作品的主题;包装朴实、得体;同期声采集、灌录符合基本技术要求,清晰、干净、不失真;剪接点准确;同期声、效果声以及音乐的运用和搭配得当、有创意 。
③作品格式及像素:主流手机格式3GP、AVI、MP4,最大像素240*320。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作者限报1人,限报1名指导教师。
(4)主题网页探究
使用HTML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专题信息的网页作品,一般在20个页面以上。
①参赛主题:非物质文化遗产。
②作品要求:必须提供源文件(文件名统一采用小写英文字母命名,网站首页文件名统一用index.htm),Flash制作的网页需要提供源代码;必须提供作品创作演示文稿(详细说明设计思想、探究学习过程、网页制作过程、创新特点、参赛心得及使用软硬件工具等内容)。
作品总容量不大于60MB(非压缩文件),不需要服务器支持,不得包含ASP、PHP或其他服务器端执行程序。
网页页面最终必须是HTML静态页面,可适当包含一些JAVA代码和Flash效果。
作者不超过3人,限报1名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