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中、小学:
为了更好地提高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区电教馆决定组织学生参加武汉市第十一届NOC活动。此学生活动综合“电脑制作活动”和“NOC活动”的部分赛项而统一组织,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参赛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五、六、七、高一年级
二、一阶段相关比赛要求
1、第一阶段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时间:2013年3月29日(周五)15:00-16:00
2、第一阶段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内容:
依据“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基教【2000】35号文)”、“高中信息技术新课标”以及“武汉市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计划”。
3、第一阶段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考试组织
①、由武汉市组委会具体负责全市的考试组织工作,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各区、系统按全市统一要求负责考务工作。
②、考试以笔试闭卷形式,按小学组(五、六年级)、初中组(七年级)和高中组(高一年级)三个学段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全卷满分为100分。
③、第一阶段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者将颁发第一阶段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成绩优秀证书。
4、其他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3月20日,报名地点:洪山区电教馆(马房山中学旁洪山教委科技大楼七楼),联系人:秦老师、尹老师,联系电话:87381677。
三、二阶段项目设置
1. “电脑制作活动”复赛项目
小学组:电脑绘画(包括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电脑动画(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微博英语创作;
初中组:电脑绘画(包括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电脑动画(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手机动漫创作(主题内容为:我心中的老师、我和“校讯通”)、微博英语创作;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和三维,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计算机程序设计、手机动漫创作(主题内容为:我心中的老师、我和“校讯通”)。
机器人赛项:机器人足球,机器人工程挑战赛,机器人篮球竞赛,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
2、“NOC活动”复赛项目
按照小学、初中、高中,项目包括:
(1)作品类项目:漫画创作、动画制作、视频创作
(2)网络学习类项目:网络中文,应用数学,网络英语、综合实践能力
(3)虚拟机器人项目:机器人场地越野、机器人创新设计与技能挑战、网络机器人野外生存、智能机器人竞赛(环保主题)、虚拟机器人搜救,虚拟机器人灭火
四、相关要求
(一)活动主题:探索与创新
鼓励广大学生结合课堂教学的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选用恰当的制作工具及技巧,以独特的艺术构思、巧妙的审美表达,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参赛作品资格审定
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作品内容不能包含亵渎、低俗的语言或激发对个人、种族或团体仇恨的申明;
严格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否则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在“竞赛网”平台上曝光,通知市级教育部门及所在学校;
对包含电脑病毒的作品、不完整和无法正常观看的作品将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已正式出版的作品(产品)、已在有关网站或媒体上刊登的作品、已在其他全国性比赛(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活动中获得一、二等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参加评选。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
所有作品必须按照指南要求提供源文件,否则取消作品参评资格。
(三)作品制作要求
中小学生应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完成作品制作;
作品中不能以作品以外的任何网站或网页内容的链接方式作为本作品的内容;
网页作品或网页形式的电子报刊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的命名须采用通用的小写英文字母命名规则。
电脑制作活动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主要作者不超过2人,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NOC活动作者人数详见项目说明;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四)“创新应用能力竞赛”项目的要求
网络学习竞赛(网络中文、网络英语、应用数学)为在线测试,学生参赛时必须独立上网完成试题,教师不得在学生在线答卷期间做除答卷方式以外的任何指导。网络竞赛及机器人竞赛的相关细则详见武汉教育信息网公告栏,竞赛时间为5月至6月。
五、参赛细则
1.报名方式
比赛分为“创新实践作品类项目”和“创新应用能力竞赛(竞技类)项目”二大类别:参赛作品通过区级选拔,推荐优秀作品上报市活动组委会;网络学习类项目、虚拟机器人项目由各区提供参赛选手名单,根据市活动组委会安排的时间,统一组织学生进行竞赛。
2.报送时间
⑴ “创新实践作品类项目”报送时间
①电脑制作报送时间:2013年3月10日前,以各校为单位统一上报作品、名单以及参评费。其中电脑制作活动“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以我和‘校讯通’为主题内容的手机动漫创作”作品,参赛学生根据全国活动组委会确定的时间,通过“电脑活动”(http://www.huodong2000.com.cn)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参赛作品。
②NOC活动报送时间:2013年4月15日前,以各校为单位统一上报作品、名单以及参评费。
⑵“创新应用能力竞赛(竞技类)项目”
2013年5月10日前,以校为单位上报“创新应用能力竞赛(竞技类)项目”参赛名单和参评作品,同时上交参评费。
3.报送内容
上报作品时须一并提供电子文档和文字材料,详细要求和内容如下:
(1)电子文档材料(以光盘形式上报,一式两份)
①各校学生复赛作品清单(包括“创新应用能力竞赛项目”参赛名单)(附表1)
②参评作品文件夹
第一级文件夹:分为“2013某校电脑制作”、“ 2013某校NOC活动”;
第二级文件夹:“2013某校电脑制作”二级文件夹为“高中、初中、小学”三个文件夹; “2013某校NOC活动” 二级文件夹为“高中、初中、小学”三个文件夹;
第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参评项目名称,如果缺少某项内容,就不建立这项的文件夹。
第四级文件夹:本类作品,每个作品一个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学校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中间的分隔符号是英文半角的减号);
第五级文件夹内容为“作品、源文件、资料”三个文件夹,其中“作品”文件夹中的作品文件必须确保能够运行,“源文件”文件夹放作品源文件(注:所有作品必须同时附源文件),“资料”文件夹放学生参赛登记表、说明PPT、作者照片等等。
(2)文字材料(以邮寄或送交形式上报)
①各区学生复赛作品清单(包括“创新应用能力竞赛项目”参赛名单)(附表1);
③有作者本人亲笔签名和推荐单位盖章的“学生参赛作品登记表”(附表2),登记表中须提供作者照片,建议将电子照片嵌入电子文档后打印。
4.作品技术测试及评审
2012年3月及4月初对各市、州上报的作品进行技术测试,内容包括提交文档是否齐全、身份资格初审、作品安装、运行测试等。
2012年3月及4月中旬,由市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入围全省现场决赛的选手名单。
5.项目形态界定
详见“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指南”及“全国NOC学生竞赛活动文件夹”(附件一、附件二)
一阶段:8元/人;二阶段:20/人
洪山区电化教育馆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