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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课外读物”管理工作方案

发表日期:2021-09-20  作者:  阅读次数: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课外读物管理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

()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生中心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学校现有书籍

1.宣传阶段  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做到人人知晓。

2.自查阶段  各班自查班藏书籍,建立班藏书籍档案和目录。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四到六年级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和家委会共同进行。一、二、三年级由班主任老师和家委会共同进行。

3.校查阶段  学校对各班提交的书籍目录再次进行审查,同时抽查各班班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求班级立即整改。

4.普查管理  各班今后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

()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

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做好学校书香校园建设的落实工作,不断丰富校园藏书,制定图书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建设书香班级,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学校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组长:沈爱华;副组长:各年级组长;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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