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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附小公开竞聘副校长方案

发表日期:2015-10-16  作者:附小  阅读次数:

为完善附小学校组织管理,加强附小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附小教师进一步发展,特面向附小公开竞聘一名副校长。现将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协助附小校长、党总支书记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现状,制定并完善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为教师的发展服务。

2、负责教师个人发展性规划制定的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记录档案建设;负责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的实施。

3、负责组织每年一度附小教职工绩效考评管理;负责组织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和教师招聘等人事工作。

4、组织开展本校教师继续教育和“合作校”教师的培训和督学以及大学生教育实习工作,协调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上级领导和校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担任年级组长及以上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在现岗位上工作业绩突出;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2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领导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作程序

本次选拔按照个人报名、面试竞聘、群众测评、组织考察、学校审批的程序产生。具体程序为:

 1.动员。公布选拔工作方案,动员附小教职工关心、支持、参与本次选拔工作。

2.报名。个人填写报名表(《个人报名表》可在附小网站下载),于2015年 10月20日下午5:00前交人事处(提交电子版)。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以下附件材料(提交电子版):

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学科带头人、名师证书的电子版。

 ② 近五年来所获教学、教研成果及奖励清单(需附证明材料或证书扫描件)。

    上述附件材料请打包成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需附目录)。报名结束后,人事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报名者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3.面试竞聘。学校组织面试竞聘,符合条件者进行竞聘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情况和拟任岗位的工作思路。述职时间为10分钟。竞聘时间另行通知。

4. 群众测评。竞聘结束后,组织附小教职工对竞聘对象进行测评。

5. 组织考察。确定考察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核实,个人有关事项及廉洁自律情况书面征求纪委意见。

6. 学校审批。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拟任人选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7. 公示。对新提任人选进行公示。

8.任用。公示期满,附小对拟任人选进行任用。

四、本通知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